呂雪萱
2018年08月02日14:43 來源:人民政協(xié)報
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為了便于同國民黨進行談判,中共代表團負責(zé)人周恩來于1946年4月2日致函行政院,為在寧、滬籌設(shè)中共代表團辦事處,要求國民黨政府撥給用房。
4月下旬,中共代表團派人從重慶到達南京,進行中共代表團辦事處的籌建工作,交涉中共代表團所需用房事宜,并請時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的邵力子先生幫忙。
開始時,國民黨政府撥給鼓樓黃泥崗附近的一幢房子,因該地不便于工作,代表團派人要求重新安排用房事宜,直到中共代表團來寧前夕,國民黨方面才突然通知:將國府路梅園新村三十號、十七號兩處房子撥給中共代表團使用。三十號有房11間,作為周恩來公館;十七號有房18間,作代表團辦事處和工作人員的住所。國民黨為了限制代表團的人數(shù),所以只給了這兩幢小房子。5月3日,周恩來、鄧穎超等人到達南京。
然而,梅園新村三十號和十七號這兩處房子遠遠滿足不了代表團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于是代表團就自己出錢,買下了與三十號毗鄰的三十五號一幢二層小樓。這幢房子原來的大門,是和三十一號特務(wù)監(jiān)視站相通的,代表團為了工作的方便與安全,將原來的大門堵死,在東邊的院墻上開了一個小門,與三十號庭院相通。另外,還在小院兩邊蓋了兩座小平房,即可供警衛(wèi)人員住宿,又可擋住三十一號特務(wù)的視線。當(dāng)年,董必武全家和李維漢、廖承志、錢瑛等就住在三十五號這幢小樓里。樓下,西邊房間是董必武的辦公室,里間是他和夫人何蓮芝及孩子的臥室,東邊房間是廖承志的辦公室,也是他與夫人的臥室;樓上,東邊一間是李維漢的辦公室與臥室,西邊一間是中共中央南京局組織部部長錢瑛的辦公室和臥室。
梅園新村三十號是中共代表團的中心。主樓樓下西側(cè)是代表團會客室,東邊是周恩來和鄧穎超的辦公室與臥室;閣樓上是代表團機要科。為了防止特務(wù)的監(jiān)視和破壞,將四周的圍墻加高了一倍,并在前面的傳達室和后院的曬臺上面各加蓋了一層小樓。
十七號院分南北兩樓。北樓是原有的,內(nèi)設(shè)有外事組、軍事組、新聞組、黨派組、婦女組、電訊室、十八集團軍駐京辦事處等辦事機構(gòu)。由于樓小不敷使用,中共代表團來后,在院內(nèi)南邊的狹小空地上加蓋了南樓。樓上是工作人員的宿舍,代表團大部分工作人員都居住在這里;樓下是飯廳,代表團常在這里舉行大型的記者招待會。
1946年11月15日,國民黨不顧中國共產(chǎn)黨和全國人民的反對,悍然召開了“國民大會”。11月16日,周恩來召集的最后一次中外記者招待會便是在這里舉行的。1947年3月7日,董必武率代表團最后一批工作人員撤返延安后,這三處房產(chǎn)委托中國民主同盟妥善保管。